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