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