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 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