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 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 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