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