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