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