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