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 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