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