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