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