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