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