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