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