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 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 已,不敢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