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