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 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