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