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 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