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 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 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