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