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