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