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