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