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