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