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