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 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