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