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 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 道者家必 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 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 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 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 ,臣以失令 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 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