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