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