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