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