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