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晋平公十四年, 吴季札使晋,曰:“晋国之政卒归於韩、魏、赵 矣。”晋顷公十二年,韩 宣子与赵、魏共分祁氏、羊舌氏十 县。晋定公十五年,宣 子与赵简子侵 伐范、中行氏。宣 子卒,子贞子代立。贞子徙居平阳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