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