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 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