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 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