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