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