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