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