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 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 旁郡国,为人请求 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厌其意 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 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 邑中少年及旁近 县贤豪,夜半过门 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 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