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 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