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