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 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